截止2月末,吉林省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做实超过100亿元。做实个人账户,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,既确保了当期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,又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支付风险进行了必要的资金储备,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,旨在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形成部分基金积累。然而,由于长期以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不抵支,征缴的个人账户基金被用于弥补当期统筹基金的不足,个人账户没有真正实现积累,形成了“空账”,即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现收现支。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“银发浪潮”的到来,如不做实个人账户,则支付压力越来越大。面对严峻的形势,我省把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作为重要内容来抓,利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的有利时机,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试点政策操作,从2004年1月1日开始,社会统筹基金逐渐不再占用个人账户基金,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5%起步做实。经过6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,个人账户做实工作成效显著。截止2月末,吉林省已归集到位个人账户基金100.47亿元。